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建设文明和谐校园
-----------数学与统计学院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数学与统计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鲁教字[2003]1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指示精神,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长期以来,我院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做了不少努力。
一、思想重视,充分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为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学院,我院统一思想,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让师生们从思想上重视起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目标、建章立制。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院工作议事日程。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活动中。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了院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检查督促落实情况。
三、加大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我院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的法规制度、规范标准,狠抓公文、标牌、横幅、试卷等用字的规范,堵源截流,标本兼治,避免学院用字混乱的情况出现。在校园内倡导正确使用汉字,避免出现异体字、繁体字和错别字等现象。
四、对全院学生,加强文化文字建设,做好普通话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安排了普通话课程,在日常的教学管理活动中,我院学生不仅坚持每天的晨读活动,练好普通话,而且在生活当中,倡导他们使用普通话,形成流利的普通话语感和习惯。
虽然我院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上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某些方面仍存有不足,我院将在“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规范汉字的应用能力”等方面继续努力。
数学与统计学院宣
201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