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学院学生工作处通知》(枣院学通字〔2023〕104号)《枣庄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见学生奖助手册)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等程序,现将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附件:
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本公示纸质版张贴在豁然楼A509门口宣传栏上。
监督电话:(0632)3786202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