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教务处通知
(2018)10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
学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询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期初补考工作定于2018年3月24日、2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安排在3月24日、25日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补考具体时间、地点见补考通知单。
2.各学院专业课补考安排在3月19日至3月23日进行,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请各学院于3月19日下午17:00前,将专业课补考考务分工实施细则和考场安排表交到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同时将电子版发至kwk60236@126.com。
3.凡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缓考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考试,不参加补考视为缺考。
4.各学院应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并通知考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和补考通知单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需提前补办,证件不全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本次补考后将统计无故缺考学生名单,并通知缺考人数较多的学院进行整改。
5.英语补考有听力内容,校台调频79mhz,考试时应携带耳机、2B铅笔、橡皮等考试必备用品;填涂思修、马基、公共英语答题卡时,学生证号前三位不填,试卷类型、科目代号不得填涂,因信息填写错误出现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教学部)应尽快组织教师认真阅卷,考试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3月29日前)。
教务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