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
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生源信息审核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直接关系着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去向和切身利益,影响重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严格按照生源信息审核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生源信息准确无误,不得错报、漏报。生源信息上报完成后,原则上不再进行更改、不再追加新的生源信息。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审核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
(一)审核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8届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包括直本、专升本、专科)。
(二)审核流程
2018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工作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系统”上进行录入、汇总和上报生源信息。各学院登陆网址为:http://121.250.169.28:8886/studentgather
1.信息录入
生源信息可通过3种方式进行录入:(1)学校教务部门现有的学生信息录入;(2)使用信息采集系统获取招生数据提取学生信息;(3)将本校学生的招生录取信息修改后导入(此方式为主要途径)。
2.信息比对
生源信息录入后,利用信息采集系统的“数据审核”功能,对录入的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的代码和基本信息进行审核。代码审核未通过的,必须自行修改正确;基本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根据错误原因选择自行修改,或者注明处理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
3.信息核对签字
各学院在比对完学生生源信息确定无误后,通过“采集系统”将毕业生信息导出为Excel格式,留取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毕业年份等相关必要字段,打印并让每个毕业生确认签字。
(三)审核要求
1.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户籍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主修外语语种、是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招生大表所在位置。
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学号编排不规范的,可录入物理序号。学号要求14位,不足部分在前面补“0”,如“王朋”同学学号为“2013020150”,则录入“00002013020150”;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毕业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
考生号:严格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考生号,(本字段以就业办提供数据为主)。
姓名:严格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姓名中间不留空格。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登陆就业网的重要信息,要确保录入准确,要求录入18位。
专业:严格按照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专业代码库所列的代码录入。
户籍所在地:严格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其中,专升本毕业生的生源地以专科录取时的生源地为准)。录入时,毕业生依据户籍所在地录入,具体到县(市、区)。
说明:严格按照户籍所在地录入,如户籍所在地和录简表生源所在地不一致的,如在同一市内变动的,不需要提供需材料;跨地市变动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有户主页、索引页、本人户籍页)。不可跨省。
学制: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3,4,5等)。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013年录取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13”)。专升本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录入本科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分段式“三二连读”学生录入专科学习的起始时间,学制为2年。
委培定向单位: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主修外语语种:录入毕业生的主修外语语种,如“英语”“日语”“德语”等。
是否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是否享有国家助学贷款是采集整个上学期间的数据,填写“是”或者“否”,外省生源不用填写。
招生大表所在位置:为方便对审核比对未通过的学生进行人工审核,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长度为9位,其中录取年份为4位,所在页号为3位,所在行号为2位。如毕业生“王晓飞”位于2013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第31页第2行,则“招生大表所在位置”字段输入“201303102”,除此之外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3.生源信息经教育厅审核入库后,毕业生可登陆就业网完善“个人简历”中的信息,随即可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
(四)人工审核毕业生生源信息需提供的材料
1.无招生数据的或姓名、性别发生变动的,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专升本”毕业生需出具省教育厅批准入学的录取材料。
2.学籍变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凡本校内变动的,需出具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材料,并附入学时的录取材料;凡外校转入的,需出具省教育厅批件和原学校录取材料;提前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的录取材料;本科改专科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的录取材料。
3.户籍所在地信息比对未通过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须体现与父母的亲子关系)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上须有本人户籍)进行审核。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报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二、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
为做好我校2018届师范类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学院在报送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时,须一并报送本学院特困生信息。特困生信息不单独报送数据,在生源信息库里“是否特困”字段仅限填“特困”字样,除此以外,不得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特困生范围条件:特困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山东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特困生由所在学院推选确定,比例不超过当年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总数的5%。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要求,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对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全校数据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连同《申请表》一并报送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特困生认定程序。特困生认定工作按《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山东省内高校特困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向所在高校提交书面申请、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特困生相关文件: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
2、《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
三、生源采集审核时间安排
各学院数据录入完成时间为10月31日前,并于1日前下发信息签字确认表;3日审核各学院数据及材料。6日向山东省教育厅网上上报生源信息。
附件: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枣庄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10月23日
枣庄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10月23日印发
附件: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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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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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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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
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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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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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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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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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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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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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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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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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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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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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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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
元/月 |
姓 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月均收入 |
联系方式 |
是否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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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及求职意向 |
是否就业 □ 如未就业,是否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 求职意向: 申请原因:城乡低保家庭□ 零就业家庭□ 农村贫困家庭□ 其他特殊原因□ (有“□”用“√”标注) |
学生申明 |
我申明:上述内容所填情况完全属实。特申请求职补贴,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学校、院系意见 |
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该生所填内容与事实相符,同意推荐。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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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如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申请资格,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2、本表一式二份,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份、学校保留一份。
3、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531)82952901,8167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