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枣庄,面向山东,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主的总方针下,为地方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反思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较好的数学素养,熟悉现代化教育技术,能够在中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数学教学与教育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毕业五年左右应达到的目标:
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中学教育价值,具有依法执教意识,具备高尚的师德、深厚的人文底蕴和教育情怀,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较强的从教意愿;
②具有扎实的数学专业基础与学科素养,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良好的数学应用能力,掌握中等学校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够胜任中等学校数学教学与教育管理工作;
③具有德育为先理念,具备较强的班级组织与建设能力、班主任工作实践能力和组织主题教育与社团活动等综合育人能力;
④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合作能力,能根据中等学校数学教育教学需要,有效开展交流合作;
⑤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运用反思和批判性思维方法开展教学研究,成长为专业骨干教师。
二、毕业要求
(一)践行师德
1. [师德规范]
1.1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1.2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2. [教育情怀]
2.1 具有专业认同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意义和专业性质,向往教师职业,热爱中学教育事业,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
2.2 具有较好的人文底蕴和严谨的科学精神,有正确的学生观,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成长,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和工作方法,做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引路人。
(二)学会教学
3. [学科素养]
3.1 了解数学学科发展的历史概况、数学科学知识体系的基本结构以及学科的发展趋势,理解中学数学与高等数学之间的联系,形成良好的数学素养。
3.2 掌握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数学理论基础。
3.3掌握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实变函数、复变函数、近世代数等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思想方法,接受严格的数学思维训练,具备优良的数学推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数学表达能力。
3.4掌握计算方法、运筹学、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等课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利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5掌握数学、物理和计算机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了解数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社会实践的联系,具备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和应用能力。
4. [教学能力]
4.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数学教育的基本理论,掌握数学学科的思维方法,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2 理解中学数学课程标准的理念,了解中学数学教材和教参编写的基本思想,学会教材和学情的分析方法,初步具备数学教学设计能力。
4.3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运用数学教学知识制定恰当的教学目标,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组织教学,并通过教学获取经验,具有初步教学研究能力。
(三)学会育人
5. [班级指导]
5.1 树立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和建设的规律与方法。
5.2 具备胜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能够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并有在活动中不断获取经验和方法的能力。
6. [综合育人]
6.1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熟悉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的规律与特点。
6.2理解数学学科的育人价值,掌握利用数学知识、数学史料、数学学科发展进行教学育人的途径与方法。
6.3了解学校文化的思想内涵和教育活动的育人方法,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和引导,能够积极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
(四)学会发展
7. [学会反思]
7.1认识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具备不断提升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的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数学教育发展要求。具有主动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
7.2 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反思精神和批判质疑能力,能够通过批判、质疑和反思对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并解决。
8. [沟通合作]
8.1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内涵和作用,充分认识个人、集体之间的关系和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8.2 具备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掌握沟通合作的技能和方法,能够与团队成员进行沟通交流、合作学习和协作互助。
三、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
数学。
(二)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实变函数、泛函分析、数学建模与数学实验、计算方法、运筹学、微格教学。
(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学术与及科技活动、课程设计及实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四)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
见附表1。
(五)特色课程
见附表2。
四、修读要求
(一)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4年,弹性修业年限3至8年。
(二)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学位。
(三)毕业标准
修满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7学分,学科专业教育课程57.5学分,教师教育课程16.5学分,创新创业课程9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30学分。
五、各学期时间分配
见附表3。
六、开设课程与培养要求对应关系矩阵
见附表4。
七、指导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
见附表5。
附表1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各环节学时学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