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19-09-03 点击数:

为建立健全数学与统计学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数学与统计学院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指挥有序、决策科学、保障有力,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节  突发事件分类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第二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思想舆论事件。主要包括师生利用自媒体等平台发布不当的政治言论引发负面影响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

3.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学生用电安全、金融诈骗安全等。

第二节  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原则

第三条  处置原则

1.建立快速反应应急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使数学与统计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处置突发事件运行机制

 预测与预警。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领导再向上级领导汇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做到及时、客观、真实。

 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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